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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资质)广州公安局技防办关于应对疫情期间调整部分资质受理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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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20-02-20 11: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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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

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关于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调整部分
资质受理条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厅技防办相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期间调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事项部分受理条件通 知如下:

企业资格证到期,未按期提交续证申请或未提交延期续 证申请的,仍可按原等级办理续证;

企业暂未能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人员社保证明的,技防管理部门可先行受理资质申请(社保管理部门已出台缓缴社保政策: 可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技防管理部门对本应在疫情期间进行第三方检测的技防 工程项目,暂不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可凭甲乙双方验 收合格文件先行受理资质申请;

技防管理部门暂缓组织技防工程验收工作,可凭甲乙双 方的初验报告先行受理资质申请;

、因广东省安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疫情期间暂停,导致企业技防从业人员数不足的,技防管理部门可先行受理资质申请;

、疫情结束或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后,企业应于3个月内提出续证申请,或补充提交上述第2-5条相关材料。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形,请及时向我办反馈。

特此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调整部分资质受理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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